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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白沙中学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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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沙中学岗位设置升档竞聘细则

2017.3.9由职代会讨论通过

为将我校岗位设置工作具体化、制度化,增强该工作的可操作性,真正体现岗位设置优绩优酬、鼓励广大教师多干事、干好事的原则,特制订本评分细则。

一、先决条件

1、按照同一层级中先聘任(聘任时间相同看评职称的时间)先进档,跨级进档按先评职称先进档的原则。

2以上相同时按教龄长的先进档原则。

二、符合条件的人员超过设定岗位数时,由岗位设置领导小组根据打分多少来决定升档人员。具体打分细则如下:

12/ 年。

2、荣誉分(近三年),教师个人获得镇级及以上荣誉,按镇级每项加2分,县级加3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荣誉加分满分为10分,除片级以外,以镇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的表彰奖励为准(限对个人在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中);级公开课以教体处的公章为准;同届次、同项目的,以最高分计算,不重复。

4、论文加分(近三年),教师论文获奖或发表在县级及以上正式刊物,有邮发代号的,每篇均计1分,该项加分满分为5分(同篇论文以最高分计算一次)。

5(近三年)所当班主任计分每12分。行政干部加分参照班主任标准。校级干部在前面计分标准的基础上每年再加0.5分;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备课组长以每年1分。(可累加)

6、学历分,研究生学历毕业,计5分,本科3分,专科及以下者不计分。     7外出交流教师,市内实际交流每年计2,三区支教交流每年计3分。

8(近三年)担任课题组长一次性加3分,主研教师一次性计2分。

9、成绩分,近三年所带班级年级学科成绩学年末统考在太平片六所学校中列第一名的计8分,第二名计6分,第三名的计4分,第四名计3分,第五名的计2分,第六名计1分,三年成绩计平均分。跨科的按课时比例分别计算;非统考科目和教辅后勤人员按第四名的区片成绩计算;体育教师按体育组近三年中考成绩在区片内的名次计算,作为体育教师的成绩分。

10、工作量加分。近三年任教语数外双班实际上课节数周课时在14节及以上教师每年加2分。

11、近3年连续请病假超过60天(含60天,下同)或请病假累计超过120天,连续请事假超过20天或请事假累计超过40天,连续旷工3天或累计旷工6天及以上者,取消该同志当年岗位升档资格(重大疾病除外)。

12、近3年,工作严重失误或严重违纪、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被上级通报或被媒体曝光的,取消该同志当年岗位升档资格。

13、分数相同时,龄长者优先。

14、本细则解释权归白沙中学岗位设置和竞聘领导小组

 

 

天府新区白沙中学

201739